昨天是公司尾牙,
我一個好同事喝得酩酊大醉,
於是在深夜11點的東區街頭大吐好幾回,
糗態百出,
我便在旁遞衛生紙、安撫她。
過了將近一個鐘頭,
才千辛萬苦地引她上了我的機車,
想說就讓她負責指路,
領我來到她的住所吧 !!
結果甫上車的她,
即失去意識,
這讓我急得像隻熱鍋上的螞蟻,
而且癱軟的她,
完全將重量壓在我的背上,
當下只慶幸她並沒有很重,
不過她還是壓到讓我完全看不到後照鏡。
本人只好一路騎著人煙稀少的"塔悠路"回到士林,
期間還得到了員警們的停車關切,
但他們一點兒都幫不上忙啊,
只管著扯不能跨區協助的爛藉口,
最後並叮嚀我要騎慢點。
而第一時間的我,
腦海閃過了送她去旅館的念頭,
因此我在臨近家附近的旅館將車停妥,
並經由管理員的攙扶下,
搭電梯進了旅館。
管理員可能見多了這種狀態,
還提醒我要跟櫃台說是她身體不適、需要休息,
不過櫃台第一時間就給我碰了軟釘子,
直接表明:目前沒有房間,晚一點也不確定會不會有,
但同時卻依然照接他組客人。
後來小姐還打電話,
請來類似主管級的年輕人,
婉轉地向我明示他們不接這類客人。
過了半晌,
他就把樓下管理員給請上來,
並讓管理員協助我把酒醉的同事送走了。
生氣的我,
臨走前還不忘訐譙那名年輕人:你們真的很差欸......!!
然後我記得電梯門闔上的那剎那,
我是狠瞪著他的。
回到樓下後,
好心的管理員提供我附近其他間旅館的電話,
於是我打了通電話,
詢問離我家更近的另一間旅館,
發現住宿居然要價快三千元,
我只好被迫打消了要送她住旅館的念頭。
好吧,
既然家在附近,
就只好硬著頭皮送她來我家了,
可是我家是公寓五樓,
想到要怎麼拉失去意識的她上車都有問題,
更別想說要帶她來位在六樓的閨房了。
情急之下,
我連忙翻了電話簿,
躊躇著該找誰來幫忙,
一時間只想到Line雅莉跟阿宏,
不過雅莉當下沒回應,
猜測大概是睡著了;
而過了幾分鐘,
突然聽到"叩叩叩"的Line回應聲,
心裡頓時燃起了一股希望。
是阿宏 !!
當下我不管三七二十一,
立馬先跟他要了電話,
待阿宏回應後,
我突然發現打Line豈不是更快 ?
於是就撥了通Line,
問他可不可以幫這個忙。
果然大好人一個的阿宏,
便義不容辭地答應,
並留了句:馬上到。
等待的期間,
善良的管理員還主動建議可以至便利商店買瓶解酒液給她喝,
然後他可以暫時幫我顧著同事,
不過心裡又擔心阿宏若在我前往便利商店的途中抵達,
這又該如何是好 ?
所以只好作罷。
經過大約五分鐘的時間,
住社子的阿宏,
便出現在我的面前,
我簡直像是無助的旱鴨子,
在海上遇到浮木般,
眼睛閃爍著光芒,
太好啦 !! 救星來了 !!
好在吐了好幾回的她,
有稍微清醒了一咪咪,
所以阿宏扶她上車的工作還不算太困難,
後來,
我就領著他,
騎車來到了我家樓下。
雖然她的眼睛未睜開,
不過她幾乎還是能在攙扶下照著指令行事,
當然也包括:爬樓梯上六樓這件事,
所以我跟阿宏皆覺得比想像中來得順利多了。
和阿宏道別後,
她指著馬桶說要上廁所,
我遂連忙將拉門拉上,
過了好一陣子,
聽見沖水聲卻遲遲不見人影,
就偷偷開了個縫偷瞄她在做什麼,
結果......發現她穿著只有拉到一半的褲子,
便倒在廁所的地下呼呼大睡。
然後,
我拿著毛巾沾點熱水擰乾,
幫她拭去臉上酒吐乾掉的痕跡,
也幫她換上乾淨的衣裳後,
並餵她喝了幾口自己泡的蜂蜜水,
即領她到我的小床上去睡。
在洗好被酒吐弄髒的衣服,
也洗了個暖呼呼的澡後,
自己才終於在凌晨兩點半的時候,
安心入睡。
心想如果今天主角換作是我 (雖然不太可能),
一個單身女子,
就這樣醉倒在外地街頭,
這場景該有多狼狽、多淒涼 !
經過這回同事的酒醉事件,
突然覺得有點同情她,
好怕當我發生緊急危難的時候,
身旁卻沒有親近的人可以給我協助,
我想我需要一個可靠的男人,
他能在我需要他的時候,
馬上出現在我面前,
並且對我絕對的不離不棄。